(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南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去年12月16日清晨酒後駕駛賓士車,在安平區慶平路高速追撞正在作業的民營垃圾車,23歲陳姓女清潔員遭撞擊後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多重性外傷,當場死亡。鄭男經送醫後酒測值達每公升0.95毫克。台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12)日下午宣判,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判處7年9月,全案可上訴。
檢方在審理中具體求刑10年,指鄭男案發前夜連跑4攤飲酒,雖曾叫代駕跑攤,最終仍自行駕車上路,事發後一度辯稱「沒有開車」,送醫後在醫院呼呼大睡,直至下午清醒才做筆錄。檢方認為鄭男迄今未與家屬和解或賠償,連一句道歉都沒有,屬同類型犯罪中情節最嚴重者。鄭男在庭上坦承犯行並表示「對不起」,但稱不知道酒駕撞死人判多久。
陳女家屬到庭聆聽宣判後直呼「判太輕」。陳母表示,對方沒有賠償、態度惡劣,「我女兒一條人命就這樣沒有了」[3]。陳女妹妹則掩面哭泣。據了解,陳女家境不寬裕,平時身兼清潔公司與飲料店兩份工作[2]。
(新增三立新聞、自由時報、公視新聞等7家媒體報導)
陳女遺體因撞擊力道過猛,下半身粉碎性骨折、臟器外露,經5組修復師接力24小時才勉強拼湊完成[8]。陳母淚訴,原盼女兒披上婚紗,等來的卻是蓋上白布[8]。同為垃圾車司機的陳女男友親睹事故,至今深陷自責與創傷[7][3]。法院判決指出,鄭男雖在審理時首次致歉,但名下房產已二胎借貸、積欠逾200萬元債務,其承諾以獄中勞作金及出獄後收入分期賠償,被法院認定為「不可能實現的清單」[7]。合議庭強調,鄭男酒測值近法定標準4倍,在視線正常、無障礙物下高速偏離車道、未煞車直接撞上已開啟警示燈並擺放三角錐的垃圾車,公然挑戰法紀,盼透過7年9月判決確立酒駕零容忍底線[7][3]。事故後部分清潔人員因擔憂執勤風險而離職[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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