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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將至 環境部籲粽葉丟一般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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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廢棄物清理法環境部端午節粽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環境部:粽葉、粽繩屬一般垃圾,不可回收或當廚餘
  • 違規分類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罰1200至6000元
  • 吃剩的粽子本身則屬廚餘
  • 農業部說明南北部粽及特色粽使用的粽葉差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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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端午節將至,環境部提醒民眾,吃剩的粽葉與粽繩因纖維粗長、質地堅韌,在堆肥過程中無法被分解,因此應歸類為一般垃圾,不可丟入廚餘或回收。部長彭啓明表示,粽葉與粽繩均不建議回收,並舉例飲料杯的封膜為一般垃圾、杯子則可回收。

若未依規定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彰化縣環保局也提醒,吃剩的粽子本身則屬廚餘,應注意分類[1]。

農業部另說明,不同粽子使用的粽葉有別:北部粽使用桂竹籜葉,質地厚實帶竹香;南部粽使用麻竹葉,柔軟光滑;野薑花粽使用野薑花葉,為新竹內灣特色;原住民粽則使用假酸漿葉與月桃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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