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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柚子皮分類 各縣市規定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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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廚餘廢棄物清理法柚子皮農糧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各縣市對柚子皮分類標準不一,丟錯最重罰6000元
  • 多數縣市視為軟果皮,歸類廚餘回收
  • 基隆、新竹、苗栗視為硬質果皮,須丟一般垃圾
  • 農糧署推廣柚子皮可製蚊香、洗碗精、烤肉醬及泡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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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中秋連假期間民眾食用柚子後留下大量果皮,但全台各縣市對柚子皮的分類認定標準不一,若未依當地規範丟棄,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

多數縣市將柚子皮視為「軟果皮」,歸類為廚餘回收,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彰化縣、台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金門縣。其中新北市自2026年1月1日起已取消生熟廚餘之分,家戶廚餘統一處理[2]。

部分縣市則因考量果皮硬度與處理設備,將柚子皮歸類為「硬質果皮」,規定不可放入廚餘桶,需比照榴槤皮或椰子殼作為一般垃圾丟棄,包括基隆市、新竹市與苗栗縣[2]。

若不急於丟棄,農糧署曾推廣柚子皮多元再利用方式,包括曬乾後點燃作為天然蚊香、製作健康烤肉醬、以酒精浸泡一週製成天然洗碗精,以及放入浴缸泡澡促進血液循環[1]。農業署另提醒,若涉及酒精萃取或點燃程序,應保持通風並注意防火安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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