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粽葉、粽繩屬一般垃圾,不可回收或當廚餘
- 全台22縣市均將粽葉列為一般垃圾
- 剩餘餡料(糯米、肉類等)可作廚餘回收
- 未依規定分類最高罰6,000元
- 蛋殼等廢棄物分類規範因縣市而異
- 桃園端午連假僅6月21日暫停收運垃圾[1]
(綜合三立新聞、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端午節吃粽子,但粽葉、粽繩與剩餘餡料的分類方式常讓民眾搞混。環境部與各地方環保局提醒,粽葉因纖維粗長、不易分解,全台22縣市均將其視為一般垃圾,不可投入廚餘回收;拆下的粽繩同樣不屬可回收項目,應裝入專用垃圾袋交由垃圾車清運。至於吃剩的糯米、肉類、香菇等餡料,則可依各地規定投入廚餘回收桶處理。
若未依規定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此外,各地對部分廢棄物分類規範不盡相同,例如蛋殼在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苗栗縣、雲林縣、高雄市、宜蘭縣及澎湖縣可投入廚餘回收,其餘縣市則應依一般垃圾處理。環保局建議民眾事先查詢所在地區公所網站或官方公告,確認最新分類資訊。
桃園市環保局也公布端午連假期間垃圾清運安排,連假期間各區清潔隊仍依原定時程收運,僅6月21日(周日)暫停收運[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