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雨傘壞掉別亂丟 拆解分類免罰款

已沉寂
1報告6篇6家追蹤自
回收垃圾分類環保局罰鍰雨傘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雨傘為複合材質,丟棄前須拆解分類
  • 金屬傘骨可回收,傘布及塑膠傘柄屬一般垃圾
  • 未分類丟棄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 未拆解雨傘恐損壞垃圾車與焚化爐設備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時電子報、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梅雨季來臨,雨傘使用頻繁,若被吹壞或損壞,不能直接丟進垃圾桶。環保局指出,雨傘由金屬骨架、塑膠傘柄及防水傘布等複合材質組成,丟棄前應先拆解分類。

正確做法是將金屬傘骨拆下後交由資源回收車收運,傘布與塑膠傘柄則屬一般垃圾,應丟入垃圾車。若民眾不便自行拆解,也可直接交由清潔隊或循線回收車協助處理。若未依規定分類,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環保局提醒,未拆解的雨傘若直接投入垃圾車,不僅增加清潔隊作業負擔,還可能損壞垃圾車與焚化爐設備。各地環保局也鼓勵民眾將傘布改造成環保袋、防水套或野餐墊,延長物品使用壽命。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