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畯珅性侵幼童案民事再判賠100萬元
- 受害女童父母主張毛偷拍、掰開私密處拍攝
- 毛母洪珮筠須連帶賠償,稱無力給付
- 刑事部分6名女童案判28年8月定讞,毛已入監
- 另40名女童案一審判30年,上訴二審中
- 累計民事判賠金額達765萬元[1]
(綜合聯合報、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性侵、猥褻逾40名女童,民事部分再有新判決。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毛畯珅及其母親洪珮筠(幼兒園實際負責人)應連帶賠償一名受害女童父母共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該名女童父母主張,毛畯珅於2023年2月至4月間,多次趁女童如廁或擦藥時,以手機偷拍其私密處,甚至強行掰開性器官拍攝,導致女童需接受心理諮商。毛畯珅未提出任何書狀或陳述;洪珮筠則表示無力賠償。法院調閱刑事卷證後認定毛畯珅罪證明確,洪珮筠身為雇主應負連帶責任,判賠女童父母各50萬元。
刑事部分,毛畯珅涉犯6名女童部分,最高法院已判處28年8月徒刑定讞,毛已入監服刑;另涉犯40名女童部分,一審判刑30年,目前上訴二審審理中。
加上本案,目前法院累計已判決毛畯珅應賠償5名受害女童及家屬,總金額達765萬元[1]。
(新增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毛畯珅案民事判決細節,包括其作案手法與累計賠償金額。
## 判決細節 法院認定,毛畯珅於2023年2月至4月間,在幼兒園廁所及大廳,趁女童如廁或假借擦藥名義,強行掰開其私密處以手機拍攝。女童因此須接受心理諮商,父母請求連帶賠償200萬元。
## 累計賠償金額 加上本案,毛畯珅與母親洪珮筠累計須賠償5名受害女童及家屬共765萬元。先前4案判賠金額分別為60萬、225萬、300萬及80萬元。
## 刑事進度 毛畯珅涉犯6名女童部分已判刑28年8月定讞,目前在監執行;另涉犯40名女童部分,一審判刑30年、併科罰金5億元,目前由二審審理中。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