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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畯珅性侵女童案二審判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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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幼兒園性侵毛畯珅高等法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毛畯珅性侵女童案二審判決出爐,執行刑上限30年
  • 二審認定犯下544罪,刑期加總破百年[2]
  • 毛男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1]
  • 一審原判41童受害,二審改認定40人
  •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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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TVBS新聞、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先前因性侵6名女童遭最高法院判刑28年8月定讞。檢警擴大偵辦後,另查出他涉嫌性侵、強制猥褻共41名女童,並在幼兒園外公共場所隨機偷拍幼童性影像。

高等法院今(1)日二審宣判,認定毛男觸犯超過百項罪名,包括以強暴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對未成年人強制猥褻、拍攝兒童性影像、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性影像等罪。三立新聞報導指出,二審認定他犯下544罪[2],各判2年至14年不等徒刑,刑期加總破百年,併科罰金達數億元。依法合併執行刑上限為30年,將由檢方於判決確定後聲請定應執行刑。

中時電子報報導,毛男在審理中坦承「所有女童都有被他摸」[1]。一審原認定他對41童犯案,判刑30年;二審改認定受害女童為40人,仍判處執行刑上限30年。全案可上訴。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二審認定被害人35人,涉犯544罪,累積刑度2878年4月[2]
  • ETtoday報導則稱認定535罪、刑度2853年6月、罰金2.64億[1]
  • 一審逾400罪因未上訴已先行定讞[2]
  • 一名受害女童家長求償200萬,北院判毛男與母連帶賠100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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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二審判決細節出爐,高院認定本案被害人為35人(較一審認定的40人減少),共涉犯544罪,累積刑度達2878年4月[2]。ETtoday新聞雲報導則指出,高院認定毛男犯下535項罪名,總計刑度加總為2853年6月,罰金合計2億6400萬元[1]。一審判決中逾400罪因毛男未上訴、檢方及部分被害人亦未上訴,已先行定讞[2]。

民事部分,一名受害女童家長對毛畯珅及其母親提出求償200萬元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判決母子兩人應連帶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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