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嘉瑩毒駕撞死所長劉宗鑫,一審判死,二審審理中
- 羈押期限9/1屆滿,高院今開延押庭
- 陳女回應「沒有意見,就延押」
- 陳女持續服用心臟衰竭藥物,身體無其他狀況
毒駕撞死所長 女毒蟲二審同意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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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鑫台灣高等法院國民法官死刑毒駕陳嘉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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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32歲女子陳嘉瑩2024年9月30日毒駕逃逸,拖行攔檢她的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200餘公尺,撞擊捷運施工護欄致死。一審國民法庭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二審中。
因陳嘉瑩羈押期限將於9月1日屆滿,台灣高等法院今(13日)開延押訊問庭。法官詢問對於延長羈押有何意見,陳女淡定回應「沒有意見,就延押」,律師則請法院依法審酌。檢察官認為羈押原因仍存在,建請繼續延押。法官諭知待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法官另詢問陳女先前曾說在服用心臟衰竭藥物,目前是否繼續服藥?陳女回答「有」,除此之外身體無其他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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