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駕撞死三重警案,高院明(20日)更一審宣判
- 家屬籲法官審酌被告70多次違規累犯紀錄
- 家屬批兇嫌以「斷片」卸責、毫無悔意
- 殉職警員黃瑋震年僅28歲,留下妻兒
(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2024年7月13日凌晨,新北市三重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28歲)執勤時,遭吸食多種毒品(愷他命、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的黃國維無照駕駛賓士車逆向狂飆撞擊,不幸殉職。高等法院將於明(20日)進行更一審開庭。
家屬在判決前發表三點聲明:懇請法官審酌被告長期吸毒、高達70多次違規的極端惡劣累犯紀錄;正視兇嫌案發後以「斷片、什麼都不記得了」推卸責任、毫無悔意的態度,切勿輕判;盼透過公正判決遏止毒駕歪風,還給家屬公道[1]。
家屬沉痛表示,黃瑋震原本是充滿熱情抱負的年輕警員,留下妻子及年幼孩子承受失去摯愛的痛苦[2]。三重分局指出,黃國維過去素行不良,因未曾面臨法律徹底痛擊,心存僥倖而鑄下大錯[1]。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8家媒體報導)
更一審今(20日)開庭,攻防焦點為黃國維是否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黃國維坦承毒駕,但辯護律師主張案發時為凌晨、人車稀少,且無競速蛇行,不構成該罪,一審18年6月刑度過重,並主張自首應減刑[9]。遺孀委任律師反駁,黃沿途闖紅燈7至8次、逆向3至4次,不能因未撞到其他人車即否定危險駕駛[9]。檢方則主張黃有累犯情節,一審量刑過輕,應加重[7]。
審判長諭知檢辯雙方於9月10日前整理黃國維沿途違規行為的具體時間點及次數,辯方於9月24日前具狀表示意見,訂10月1日辯論,法官盼當天結案並定宣判日[8][3]。黃國維羈押期將於9月1日屆滿,檢方主張續押[8]。
遺孀庭外受訪表示,孩子常問「爸爸什麼時候回來」,她只能安慰「神明把爸爸帶去天上治療」[10]。她說站出來是為讓社會正視毒駕,替更多受害者爭取公道[2]。律師指出,黃國維雖表示願和解,但未實際賠償,甚至以此要求停止羈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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