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少權法修法草案5月底完成預告,聚焦4大面向
- 教師團體憂心不當對待分類恐在教學場域產生誤解
- 民團建議建立兒少工作證制度,參考澳洲經驗
- 草案條文數估增至近200條,8、9月送政院審查
- 民團籲加速修法並強化跨部會合作[2]
(綜合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社家署長周道君今日說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兒少權法)」修正草案已於5月底完成預告,目前彙整各界意見後,修法焦點集中在四大面向:兒少不當對待分類、管轄權劃分、兒少工作證制度,以及新興兒少風險。
針對近日中部爆發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校車司機涉嫌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事件,外界再度關注兒少工作者資格把關機制。周道君指出,教師團體擔憂草案參考「兒童權利公約(CRC)」對不當對待行為的分類(如身體暴力、精神暴力、性不當對待、疏忽照顧),恐在教學場域產生誤解,後續也需與現有教育法規協調處理機制。
民間團體則聚焦於建立「兒少工作證」制度,參考澳洲經驗,未來工作會接觸18歲以下者皆需申請。周道君表示,草案已嘗試納入此制度,規劃匡列適用場域,再以公告方式處理細節;民團對大方向反應正面,但對場域類別及是否直接在母法中處理仍有建議。此外,媒體業者、行政部門與民間團體也針對網路世代下的兒少新興風險提出意見。
周道君說,草案條文數達160餘條,預估還需1至2個月彙整意見,總條文數可能增至近200條,預計8、9月送行政院審查,力拚年底前送入立法院。三立新聞報導則指出,民間團體認為草案至今尚未進入公聽程序,適用對象與查核機制仍有不足,呼籲政府加速修法並強化跨部會合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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