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姓校車司機自稱媽祖兒子,假神明附身性侵9女
- 6名高中生受害,年紀最小僅15歲
- 9人中有5人證實遭傳染HIV
- 檢方依32項罪名起訴,李男已收押
- 檢方罕見建請不交國民法庭審理,避免被害人曝光[2]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中部一名李姓校車司機,明知自己感染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卻從2022年起利用駕駛校車結識女學生之便,自稱是「白沙屯媽祖的兒子」、「虎爺的胞弟」,並在LINE群組中上演神明降駕戲碼,以「需要補氣」、「互補身體」為由,對多名女性進行心理強制性侵。檢警追查發現至少9人受害,其中6名為高中生,年紀最小僅15歲;9人中有5人證實遭傳染HIV,身心嚴重受創。
李男平時有買春習慣,卻刻意塑造虔誠形象,偶爾表現出起乩樣子取信被害人。若有人拒絕配合,他會假裝玄天上帝口吻嚴厲警告,稱「李的身體因神明來來去去,氣不足,需要補氣」,被害人因害怕觸怒神明而不敢反抗。有女學生在3年內遭性侵高達16次,頻率約每2個月一次。一名16歲少女2022年7月被騙至住處強行性侵,8月確診HIV後以簡訊通知李男,李男卻已讀不回,當天還繼續假借神明附身性侵另一名成年女性。
檢察官認定,李男雖未使用物理暴力,但以宗教迷信進行「心理強制」,已構成《刑法》強制性交罪,且導致被害人感染HIV屬重傷害。全案依3個強制性交致重傷罪、26個強制性交罪、1個與未滿16歲性交罪、2個過失致重傷害罪,共計32項罪名提起公訴,李男目前已被收押禁見。
由於本案涉及HIV感染者個資,且被害人及相關證人超過10人,交叉詰問過程恐間接曝光被害人身份。檢方罕見援引《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建請法院裁定不行國民參審程序,改以一般程序不公開審理,避免被害人受到二次傷害[2]。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12家媒體報導)
本案源起於地方衛生局2025年底進行HIV疫調時,發現不同確診個案的接觸者均指向同一人,且情節與2022年個案高度雷同,主動通報檢警,才揭發全案[15]。衛福部已成立中央與地方專案小組,整合醫政、社政與教育資源[5];疾管署表示,整體疫情風險經評估在可控制範圍[2]。
經疫調確認,傳染鏈橫跨中部三縣市,5名確診者中包括李男的女友(非校車學生),目前穩定接受藥物治療[13][9]。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強調,現有證據僅能確認感染者與李男有接觸關係,無法直接證明傳播方向或感染來源[1]。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郭彩榕表示,性暴力樣態多元,利用宗教信仰、心理操控等心理強制手段亦屬違法,呼籲潛在被害人及知情民眾撥打113專線求助[11][10]。疾管署提醒,未經當事人同意報導或散布罹病隱私,最高可處45萬元罰鍰[4][2]。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8家媒體報導)
本案最新焦點在於,李男約2年前即被匡列為其他HIV確診個案的接觸者,卻因現行法規無法強制採檢,引發制度檢討聲浪。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明,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被匡列為接觸者須經當事人同意及諮詢程序才能採檢,無法強制執行[13]。若拒絕篩檢,僅能處3萬至15萬元罰鍰[9]。疾管署強調,若對接觸者採取強制措施,恐產生寒蟬效應,導致確診者不願主動提供接觸者名單,反而不利防疫[13]。
地方衛生局透露,本案最早可追溯至2022年,李男當時即涉嫌誘騙女性,但因受害者與司機有情感連結,不認為自己被騙,直到2025年底有受害女性確診HIV,疫調發現不同個案供詞高度吻合,才揭發全案[3]。衛生局官員指出,李男專挑社會支持較差的弱勢少女下手,利用工作接觸建立情感連結,導致惡狼隱匿長達4年[3]。
台中市議員周永鴻呼籲市府全面盤點學生接送安全,強調校車、娃娃車、補習班接送等長期接觸學生的職務,可能形成兒少保護灰色地帶[4]。台中市教育局則回應,已透過人員資格查核、教育訓練、接送管理及聯合稽查等四大措施把關[4]。
家醫科醫師陳昱彰指出,單次性行為感染HIV機率約萬分之8,李男能造成5人感染,顯示受害次數極多[5]。另有法官呼籲網友勿公布校名,以免循線追到被害人,造成二次傷害[8]。
本次新增來源中,衛福部長石崇良首度針對強制採檢修法議題表態,明確表示暫時維持現行規定。
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6)日出席活動時表示,經內部討論後決定維持現行規定,除製造血液製劑、器官移植等3類特定公益情況外,不採取普遍強制採檢。主因在於若強制接觸者採檢,可能導致感染者不願提供接觸者名單,反而造成疫調斷線、隱藏感染者無法掌握。石崇良強調,HIV主要透過性行為傳染,屬特定對象傳播,近年防治成效良好、感染人數下降,除非有新的重要考量,否則不會新增強制採檢規定[11][10]。
另有媒體揭露,李男過去曾有妨害性自主及詐欺前科,卻同時擔任公車與校車司機。教育界人士指出,校車司機多屬外包廠商聘用,學校雖可查核校內人員,但對外包駕駛缺乏直接管理權限,現行制度存在三大漏洞:外包司機未納入不適任人員查詢系統、客運業者聘用時未要求良民證、部分犯罪紀錄僅顯示處分而無完整案情。教師團體呼籲跨部會補強防護網[4][2]。
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藍挹丰分析,此類案件共通點在於利用人們對未知的恐懼,受害高中女生正值建立自我認同階段,若家庭支持功能不足,更容易受騙。她呼籲家長培養孩子判斷能力,確保孩子有可信任的大人討論疑惑[8]。民俗專家廖大乙則指出,辨識神棍的關鍵在於:正派乩身不可能要求信眾透過性行為或捐大錢來獲得庇佑,此類要求必屬詐騙[6][5]。
(新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7家媒體報導)
立委蘇清泉今(17)日在立法院質詢時關切受害者「一輩子都毀了」、「還能結婚生子嗎?」疾管署長羅一鈞首度回應,感染者長期服藥控制至病毒量測不到(U=U)後,結婚是人權,懷孕可透過持續服藥將母子垂直感染機率降至趨近於零,生產採剖腹產、新生兒預防性投藥,目前垂直感染情形趨近於零[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羅一鈞並透露,年初疫調即發現兩名感染者有相同接觸者,衛生局迅速連結社政、警政及檢調系統,經追蹤數月未再傳新增個案,疫情評估為可控制狀態[聯合報]。
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6)日表示,「兒少權法」修正草案已預告完成,正進行最終收案整理,完備後送行政院,草案中即納入「兒少工作證」機制[自由時報]。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今也呼籲衛福部盡快提出修法,要求接觸兒少的工作人員須有兒少工作良民證,不能有相關紀錄[ETtoday新聞雲]。國民黨立委陳菁徽則建議參考英國「兒童禁任名單」及澳洲WWCC制度,並要求教育部立即檢討「學生交通車管理辦法」,明定司機不得私下聯繫學生、延長車內影像保存期間、建立即時通報機制[聯合報]。
台灣露德協會發表聲明,強調身體自主權不可侵犯,受害者應得到完整支持而非獨自承擔,並提出4點提醒:72小時內可評估使用暴露後預防性投藥(PEP)、感染者規律用藥可維持良好生活品質、感染愛滋不是道德問題、定期篩檢是自我負責[ETtoday新聞雲]。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