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崇良明確表態暫不修法強制採檢HIV接觸者
- 現行僅三種緊急狀況可未經同意採檢
- 石崇良指強制採檢恐導致疫調隱匿
- 近年HIV防治成功,感染人數下降
- 此案地方衛生局已調查完畢,未主動發布新聞[2]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針對中部HIV校車司機性侵案引發的「強制採檢」修法討論,衛福部長石崇良今(16)日明確表示,暫無修法規劃,將維持現行規定。
石崇良指出,現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立法時已廣泛討論,最終僅限定三種無須當事人同意即可採檢的情況:採集血液供他人輸用、製造血液製劑,以及施行器官、組織、體液或細胞移植。其他情境皆須經同意及諮詢程序。
石崇良強調,若強制採檢規範過於嚴格,反而可能導致接觸者隱匿,造成疫調斷線。他說明,HIV主要透過性行為傳染,接觸者均為特定對象,「是可以追蹤的」,且近年台灣HIV防治尚屬成功,感染人數下降,除非有「非常大的需要」或新的重要考量,否則不會調整。
石崇良表示,此案地方衛生局警覺性高,發現新增感染者有共同接觸者時即通報疫調,疾管署已與相關縣市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完畢,但基於法規未主動發布新聞[2]。他另指出,目前需強化的是各項就醫過程中「不得隱瞞」,以利醫療行為時採取適當防治措施[2]。
(新增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疾管署長羅一鈞今(17)日在立法院表示,該案過去幾個月持續調查,沒有再找到新增個案,評估疫情可控。目前所有確診者均已至指定醫院追蹤投藥,病況穩定。
針對立委蘇清泉詢問受害者「一輩子是否毀了」、「能否結婚生產」,羅一鈞說明,HIV現為慢性病治療模式,終身穩定服藥約半年後,病毒可控制至測不到(U=U),無太多副作用,健康狀況可維持良好。感染者懷孕配合完整預防措施(孕期服藥、產程預防性投藥、新生兒投藥等),新生兒感染機率可降至2%以下,國內已多年無母子垂直感染個案。
衛福部長石崇良16日說明,規劃以資料查詢平台取代實體證件,雇主聘僱時有責任查詢。社家署長周道君表示,兒少法修法草案預告已於5月下旬結束,公聽會6月初完成,目前正彙整意見,預計8、9月完成草案修正送行政院,目標年底前送入立法院。草案條文從現行約110條增至160多條,若納入各界建議可能接近200條。各界對適用場域仍有不同意見,如醫療領域是否納入,尚待評估。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