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Grab收購foodpanda 發聲明駁資料送中疑慮

已沉寂
2報告16篇8家追蹤自
foodpandaGrab公平會華為阿里雲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Grab收購foodpanda案送公平會審查中,遭質疑資料送中
  • Grab澄清華為圖資合作不含台灣,承諾永久維持
  • Grab強調未用阿里雲,主要雲端供應商為AWS
  • 所有App數據儲存於新加坡,設有嚴格權限管理
  • 股權結構無持股逾5%之中資機構,Uber投票權低於4%
  • 公平會表示該案尚在補件階段,文件完備後才審查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東南亞叫車與外送龍頭Grab今年3月宣布以約6億美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目前案件已送交公平會審查。近日外界質疑,Grab使用華為「花瓣地圖」圖資及阿里巴巴「阿里雲」儲存資料,恐有用戶資料「送中」風險。Grab於20日晚間發布聲明,逐一澄清。

Grab強調,旗下GrabMaps與華為Petal Maps的合作僅限於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緬甸及柬埔寨等8個東南亞市場,且不涉及任何用戶資料,台灣未包含在合作協議中。Grab承諾將「永久維持此作法」,華為無法透過合作關係存取任何台灣地圖資料。

針對雲端儲存,Grab表示未使用阿里雲,主要雲端服務供應商為Amazon Web Services(AWS),所有App數據皆儲存在中國大陸以外的安全數據中心,主要位於新加坡,並設有嚴格的權限管理與稽核監控機制。

Grab重申將遵守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數據治理、網路安全規範,並正積極接觸在地專業顧問檢視作業流程,以確保未來在台營運全面符合法規要求[5]。

在股權結構方面,Grab說明機構投資人超過一半來自美國,其次為日本、英國及新加坡。根據雙重股權結構,集團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陳炳耀(Anthony Tan)擁有多數投票權,所有策略決策由新加坡管理團隊獨立制定。Uber持有Grab約13%普通股,但投票權低於4%,未參與日常營運,其董事已迴避台灣相關決策。其他主要股東包括SoftBank(持股9.8%)與Toyota Motor Corp(持股5.4%)。Grab強調,目前無已知持股超過5%的中國機構投資者。

公平會代理主委陳志民4月時表示,該案尚在補件階段,文件完備後才會正式審查[2]。若通過審查,Grab預計2026年下半年完成交易,2027年上半年完成平台整併。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王世堅指控Grab App已上線台灣服務介面,形同「偷跑」[8][6]
  • 王世堅揭露新加坡、日本市場Grab與Uber已互相導流[3]
  • Uber對Delivery Hero持股升至19.5%,另握5.6%選擇權[6][3]
  • 學者籲公平會穿透審查Grab與華為、文遠知行等技術合作[7]
  • 公平會:Grab補件已送達,仍在檢視,尚未正式審查[6]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三立新聞、TVBS新聞、聯合報等7家媒體報導)

立委王世堅21日召開記者會,指控Grab在公平會審查尚未完成前,App已悄悄上線台灣服務介面,出現「你正在瀏覽台灣可用服務」字樣,出行、外送、日用品三大模組均已就緒,形同「偷跑」[8][6]。他同時揭露新加坡與日本市場的實機錄影,顯示Uber App可直接叫Grab車隊,Grab App也能導向Uber服務,雙方已實質互相導流[3]。

王世堅進一步指出,Uber對Grab持股約13.1%,且Uber執行長兼任Grab董事;根據Delivery Hero 18日公告,Uber對該公司持股已拉升至19.5%,另握有5.6%選擇權,合計達25.1%[6][3]。他認為這已形成「借殼式市場整合」,要求公平會直接禁止此結合案。

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資深策略總監王瑞民在記者會上呼應,Uber一邊持有Grab約13.7%股份,另一邊持有Delivery Hero達25.1%(含選擇權),「這個資本鏈一旦合龍,台灣市場上的foodpanda跟Uber Eats之間,再講『競爭』兩個字,就是自我安慰」[3]。

公平會回應,目前Grab第一次補件資料已送達,仍在檢視是否需要再補件,尚未進入正式審查程序;對於「偷跑」質疑,僅表示相關情況會一併注意[6]。

同日,輔仁大學舉辦「Grab併購foodpanda壟斷風險及國安問題」研討會。學者吳盈德指出,Grab與華為Petal Maps有地圖合作、與中國自動駕駛公司文遠知行有合作布局,加上設有北京研發中心,主管機關不能只審股權比例,須穿透檢視技術合作與API資料流向[7]。Grab則重申與華為合作不涵蓋台灣,華為無法存取台灣圖資[7]。

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則從勞動權益角度指出,若Grab/Uber實為利益共同體,外送員將失去轉換平台的議價籌碼,呼籲勞動部加入勞動影響評估[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