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平會延長Grab併foodpanda案審議至10月27日
- 主因是Uber持有Grab股權,須評估股權連結對市場競爭影響
- 外送工會赴公平會陳情,憂壟斷後影響外送員權益與消費者價格
- 高嘉瑜、戴瑋姍到場聲援,質疑變相繞道併購
- 18大工會有條件支持,但Grab未回應消費者費用是否漲價[1]
- 公平會承諾審查時將詰問業者提出具體說明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公視新聞等7家媒體報導)
公平會今(22)日會議決議,Grab申報擬取得富胖達股份有限公司(foodpanda)一案,因涉及雙占市場、股權結構對競爭影響等諸多待評估事項,依法延長審議期間60個工作日,期限延至10月27日,結果最遲10月底出爐。
Grab已於6月16日提出完整申報資料,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原審查期限至7月29日。公平會指出,Grab與foodpanda結合後,市場結構仍維持結合前的「雙占」情形;而Uber持有Grab約13%股份及3.7%表決權,是否因二者間的「股權連結」影響結合後UberEats與Grab競爭的誘因及能力,進而產生類似水平結合的單方效果或共同效果,有必要進一步分析對國內市場競爭的影響。
同日,全國外送產業工會成員與數十名外送員赴公平會前陳情,前立委高嘉瑜、新北市議員戴瑋姍也到場聲援。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Uber持有Grab股份,擔心併購後造成一家平台壟斷市場,平台掌握定價權後可能導致商品價格更高、店家抽成易受資方控制、外送員選擇減少。Uber Technologies執行長柯霍斯洛夏西(Dara Khosrowshahi)7月6日辭去Grab董事會董事職務,工會批評此舉更證明兩家公司有協議[2]。
台灣外送產業權益促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提到,近期有不明傳言稱若併購失敗foodpanda就會關閉,透過惡意傳言誆騙外送員、工會及政府,是不道德行為,盼公平會調查。此外,Grab與華為花瓣地圖、阿里雲等有深度合作,可能造成國安問題,也應列入考量[5]。
高嘉瑜指出,公平會已否決Uber收購foodpanda,現在Uber換個方式與Grab交叉持股,若通過形同變相壟斷,也等於變相承認Uber可以收購foodpanda,「那之前公平會的否決算什麼?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把政府當塑膠?」[5]戴瑋姍表示,外送員權益保障專法昨日正式上路,但現階段的併購行為恐讓過去努力付諸流水,包括10萬名外送員未來的薪水、獎金可能被平台統一操縱[5]。
公平會服務業競爭處副處長陳俊廷出面接受陳情時回應,無論哪一家的結合案件,最在乎的是市場競爭是否能被維持,會秉持相同原則審查,各界疑慮將於審查時詰問業者,要求提出具體說明。
東吳商學院暨明志經管系助理教授林柏翰則認為,企業結合應回歸實質控制關係及公司治理機制來判斷,這是公平會應審查的重要內容[2]。
另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全台18大工會近日發表聯合聲明,認為台灣外送市場至少須2家具備相當規模的平台相互競爭,因此「有條件支持」Grab收購foodpanda。Grab昨日發出回應,承諾保障外送員跨平台接單、遵守外送員權益保障專法等,但未交代消費者端的處理,包括foodpanda現有會員方案、優惠券、點數及訂單紀錄如何處理,以及外送費、服務費和餐點價格是否漲價等核心問題[1]。
(新增自由時報、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主要補充外送員陳情現場細節及產業協會表態,無重大新事實。自由時報報導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副秘書長顧上均表示,Grab曾主動拜會產業代表並承諾長期經營,協會「樂觀其成」,盼建立公平競爭機制而非壟斷。壹蘋新聞網及ETtoday新聞雲則補充陳情現場外送員高舉「競爭不能假,拒絕市場獨佔」等標語,並有多名二度就業婦女到場;工會理事長陳昱安重申反對特定人士以「總工會」名義包裝成14萬外送員共同意見。其餘內容與前次報告重疊。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