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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推輕刑易刑處分 回應「少關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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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服社會勞動易科罰金法務部監所超收鄭銘謙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鄭銘謙指示對輕罪短期自由刑積極採取易科罰金等易刑處分
  • 立委批此舉保護罪犯,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
  • 法務部聲明強調重大犯罪仍嚴辦,易刑僅適用經濟弱勢輕刑者
  • 易科罰金分期上限由8期延長至12期
  • 全台監所超收4.6%,戒護比1比11.79遠落後美日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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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日前於檢察長會議上指示,針對短期自由刑案件積極採取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易刑處分」,以減輕監所超收壓力。此舉引發立委批評,認為政府一邊打詐、一邊「少關人」是保護罪犯,恐步美國「零元購」後塵。法務部15日晚間發布3點聲明回應。

法務部聲明強調,對於詐欺、性侵、毒駕、組織、暴力等重大犯罪,仍採速查嚴辦、具體求重刑及嚴審假釋的態度,絕不寬貸。易刑處分僅針對判刑6月以下、經濟弱勢的輕刑者,避免因「繳不起罰金」而入監,導致工作中斷或影響家庭照顧,不利復歸社會。

法務部已修正《受刑人分期繳納罰金要點》,將易科罰金最長分8期繳納的期限,延長至最多12期(每期1個月)[2]。同時修正《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明定罰金分期繳納期間及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計入刑事執行案件的9個月辦案期限,避免增加檢察官與書記官的工作壓力[1]。

鄭銘謙推動的「前後門刑事政策」中,「前門」指偵審階段對微罪以附條件緩起訴、緩刑或易刑處分替代入監;「後門」指矯正署對再犯風險低、符合假釋條件的受刑人從速審查核准假釋。目前全台監所收容逾6.6萬人,超收比例達4.6%,但戒護人力從2022年的5610人降至今年6月的5447人,基層戒護比惡化為1比11.79,遠落後美國的1比4.5、日本1比2.3與韓國1比3[2]。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吳宗憲批詐欺犯可用騙來錢買自由,提三項改革主張[5]
  • 莊瑞雄強調刑法41條未修,與零元購不同[3]
  • 金門地檢署啟動擴充社勞機構量能[4]
  • 法務部重申僅延長分期、放寬社勞,未放寬本刑[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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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今日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日公開批評法務部「少關點人」政策,指詐騙集團最不缺錢,放寬易科罰金形同讓詐欺犯「用騙來的錢買自由」[5]。他提出三項主張:易刑應以再犯風險而非床位為標準;詐欺犯易刑應將賠償被害人、追繳犯罪所得列入審查;法務部應擴充監所量能並強化戒治與更生保護[5]。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為政策辯護,強調刑法第41條完全未更動,與美國「零元購」不同;此次調整僅針對中低收入、需撫養家庭的弱勢者,延長分期繳納期限,且最終仍由檢察官把關[3]。

金門地檢署已召開社會勞動執行小組會議,研議擴充社勞機構量能,因應未來短刑案件社勞人力可能增加[4]。法務部重申,政策未放寬本刑,僅延長罰金分期期限、放寬社勞聲請限制,以減少「因貧入監」的不公平現象[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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