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於2024年11月舉辦「伯立歐公益馬拉松路跑」,一名9歲陳姓男童陪同父親參賽,遭楊姓男子駕駛休旅車闖入管制賽道撞擊輾過,傷重不治。全案一審審結,彰化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楊男2年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審理發現,楊男駕照早已因2次酒駕遭吊銷,屬無照駕駛。行車記錄器顯示,楊男行車中不斷透過手機擴音與他人通話,嚴重分心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未能及時發現前方管制賽道上的男童,釀成悲劇[1]。
男童父母悲痛提告並附帶民事求償1,388萬餘元,包括醫療費、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1]。男童母親當庭泣訴,兒子是她的精神支柱,事發一年多來每晚無法入睡;父親則悲憤表示,被告從未展現反省誠意,最希望楊男被抓去關[1]。
法院審理另發現,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彰化縣喜樂小兒麻痺關懷協會」雖賽道路權申請合法,但實際執行交通管制時,關鍵路口未設置告示牌或派員引導,導致楊男車輛於產業道路迷途後再次誤入賽道,確未善盡交通管制責任,應負擔一定比例過失責任[1]。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公視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判決後家屬與外界反應,以及法院對自首認定的詳細說明。
陳父公開受訪,直指楊男事發至今未道歉、未賠償,當初告別式上的道歉信還是他主動去求來的[5]。楊男曾提出200萬加50案分期、後增至300萬的和解條件,但分文未付[5]。陳父表示將對判決上訴[5]。
網紅Cheap批評,楊男兩度酒駕、無照、邊開車邊講電話,根本非「過失」,應以更重罪名處理,並舉美國佛州案例:2021年無照撞死3名兒童判73年[7]。
彰化地院庭長吳永梁說明,楊男肇事後留在現場,且始終坦承犯行,依《刑法》第62條前段自首規定減刑[8]。但陳父質疑,楊男是被群眾攔下才留在現場,且事發時還說不知道撞到人,是旁人拍車門才知[5]。律師林瓊嘉也指出,被動留在現場接受警方訊問,不等於自首,應重新審視實質要件[8]。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