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龍崎、左鎮山區2025年10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18歲蘇姓男子無照駕駛馬自達3轎車,載女性友人前往二寮觀日平台看日出,下山途中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超車,失控撞上前方17歲楊姓少年騎乘的機車車尾,導致楊男摔車重創,送醫不治。台南地院近日依汽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蘇男有期徒刑1年8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蘇男於2025年10月4日上午8時29分許,沿南171線由南往北行駛,欲超越同向在前騎車的楊姓少年時,跨越分向限制線駛入對向車道,先撞擊對向山壁後失控衝回原車道,自後方撞擊楊男車尾。楊男受有外傷性左側肺葉撕裂傷併大量血胸、出血性休克、左側脛骨骨折、頭部及顏面撕裂傷、腹部鈍傷、四肢多處撕裂傷及擦傷、左側肋骨骨折等傷害,經送醫急救仍於同日11時37分不治。
法院審酌,蘇男案發當日稍早已駕車與其他用路人發生擦撞,經警到場處理後仍執意再度駕車上路,又於駕車期間違規跨越分向限制線、超車未保持安全間距,導致楊男死亡。聯合報報導指出,蘇男造成死亡車禍前曾與一名單車騎士擦撞,當時警方僅口頭警告、開單後即放行,未扣留車輛,新化警分局事後認定員警執勤過程有疏失,已依規定記申誡2次[1]。
法院考量蘇男始終承認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且肇事後留在現場主動向警員承認為肇事者,符合自首規定,依法減輕其刑;但迄今未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或賠償損害,依道管條例規定加重其刑後,判處1年8月徒刑。
此外,ETtoday新聞雲報導,該車禍發生前3小時,龍崎區另有一名16歲無照機車少年墜谷意外,該少年亦為同場車聚成員,疑因車速過快且天色昏暗摔車跌落70米深谷,送醫後無生命危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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