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三立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航警局台北分局一名從警30餘年的黃姓資深警官,去年10月22日傍晚值勤檢查旅客行李時,以行李有痠痛貼布氣味為由,要求一旁女警嗅聞,並趁機以左手背觸碰女警右側胸部。女警事後提告,並當庭指控黃員是性騷擾慣犯,稱7年多前就曾遭其不當肢體接觸,至少另有3名女警受害[1],因此拒絕與對方調解。
台北地院審理時,黃員否認犯行,辯稱是基於開玩笑心態,就算碰觸到也是不小心。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黃員從後方緊貼女警身側,以左臂外彎方式將托盤遞至其胸前,觸碰時間約1秒,女警則迅速向後閃避,認定黃員刻意觸碰胸部屬實。法官審酌黃員犯後態度,依性騷擾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案發後航警局已將黃員從台北分局調至花蓮分局服勤,判決出爐後將陸續召開考紀人評會,對黃員祭出嚴懲[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