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婦因不滿地勤態度,玩笑稱行李有炸彈
- 地勤通報航警到場,證實為虛驚一場
- 徐婦赴美行程因此泡湯
- 桃園地院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判罰5萬元
- 法官考量她犯後坦承、已退休,從輕量刑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去年7月10日,一名65歲徐姓婦人(人稱「徐師姐」)隨宗教團體赴美宣慰僑胞,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辦理長榮航空BR-008班機(飛往舊金山)報到時,因不滿楊姓地勤人員態度,在對方依規定詢問行李內有無違禁品時,竟脫口回答「有啊,有炸彈」。地勤立即通報航警到場,將徐婦與行李帶回航警局開箱檢驗,證實為虛驚一場,其赴美行程也因此泡湯。
徐婦最初不認罪,但在法院審查庭時,得知長榮航空櫃檯錄音譯文已列為卷證,眼見鐵證如山,改為認罪。桃園地檢署起訴後,桃園地院改以簡易判決,依違反民用航空法「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罪,判處罰金5萬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法官審酌,徐婦僅因不滿機場人員態度,即散布不實訊息,導致機場秩序混亂、飛航作業受影響,浪費人力資源進行無謂搜查,並引起旅客恐慌,危及航空安全,行為不可取;但考量她犯後坦承、態度尚可,且已退休、家庭經濟小康,因此量處上述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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