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男在台中機場託運時稱行李有炸彈,航空公司緊急搜查後證實是惡作劇
- 台中地院依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判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 法官指林男明知後果仍故意散布,考量坦承犯行從輕量刑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今年4月24日下午3時許,一名林姓男子在台中機場星宇航空3號櫃檯辦理行李託運時,向賴姓地勤人員表示「行李內有炸彈」。航空公司立即以最高規格應變並層層通報,派員緊急搜查後確認是惡作劇,隨即通報警方,全案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審理認為,不論林男是言語明示或事後辯稱開玩笑,任何提及爆裂物的言論勢必造成機組人員重視及乘客恐慌,危害飛航安全。林男為大學畢業的成年人,有相當社會經驗,明知後果仍故意散布不實訊息,意圖明顯。法官考量林男坦承犯行且誠心悔過,依《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1項後段「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