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警局黃姓員警端行李托盤碰觸女同事胸部,判刑5月
- 黃男否認犯行,辯稱是開玩笑誤觸
- 女警指控黃是慣犯,7年多前就曾遭不當接觸
- 法官勘驗監視畫面認定構成性騷擾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航空警察局黃姓員警於2025年10月22日下午5時35分執勤時,利用端舉行李托盤的機會,以左手背外緣觸碰女同事的右側胸部乳房外緣,被害人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黃男否認犯行,辯護人稱黃因檢查發現旅客行李有濃厚痠痛貼布氣味,基於同事間開玩笑心態才端舉托盤給被害人嗅聞,沒有觸及胸部,就算碰到也是誤觸。被害女警則證稱,右側乳房被「很用力撞到」,本能往左邊閃躲;她並指控黃是慣犯,7年多前就曾遭其不當肢體接觸,且至少有其他3人也曾受害。
法官勘驗監視畫面後認為,若黃欲請被害人聞嗅物品,理應先行出聲示意並在正面適當距離為之,沒有理由自後方貼近至身側再以左手臂外彎方式遞物,認定構成性騷擾。法官審酌黃否認犯罪但有意調解賠償,不過被害人已拒絕,依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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