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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穎孟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認罪求緩刑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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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吳香君林穎孟詐領助理費貪污罪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吳香君出庭全部認罪,請求減刑及緩刑
  • 辯方主張吳女非公務員、無犯罪所得且供出林穎孟犯行
  • 法官諭知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 吳香君庭後表示已退出政壇,與林穎孟無往來[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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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前議員林穎孟被控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26萬餘元,一審遭判刑,上訴二審審理中。林女於偵查中告發其前辦公室主任吳香君涉共犯詐領其中3萬5563元,台北地檢署去年11月起訴吳女。台北地院今(3日)開庭,吳香君當庭全部認罪。

吳香君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辯護律師主張,吳女行為時不具公務員身分、無犯罪所得、偵查中自白並供出林穎孟犯行,且涉案金額低於5萬元,均符合法定減刑事由,加上吳女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建請宣告緩刑。

法官再三確認認罪出於真意,吳香君表示:「我坦承起訴書所載全部犯罪事實。」庭訊不到20分鐘結束,法官諭知候核辦、擇期再開庭。

吳香君庭後受訪表示,已退出政壇,目前有穩定收入,與林穎孟無往來[3][1]。她曾於2022年獲時代力量提名參選新北市議員但未當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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