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與認識3年多的陳姓友人喝酒後被載回租屋處
- 陳男趁女子熟睡時撫摸其胸部、臀部及私密處
- 女子驚醒後因恐懼裝睡,試圖翻身閃避
- 陳男欲扯褲性侵,女子抓住褲頭抵抗才嚇退對方
- 刑事判乘機猥褻罪7月,上訴遭駁回
- 民事判賠2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定讞
(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與認識3年多的陳姓男性友人前往沙鹿酒吧飲酒,因不勝酒力被載回租屋處休息。當天上午10時許,陳男見女子熟睡,竟趁機躺到身旁,將手伸入其衣服內,從胸部一路撫摸至臀部、大腿及外陰部。女子驚醒後因恐懼不敢出聲,只能閉眼翻身閃避。
陳男未收手,繼續親吻女子臉部、嘴唇,並從後環抱,將手伸入鬆緊褲內持續猥褻。隨後陳男試圖扯下女子褲子意圖性侵,女子此時伸手抓住褲頭抵抗並轉身面向陳男,陳男才嚇得停手。
刑事部分,台中地院認定陳男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陳男上訴遭台中高分院駁回。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認定陳男嚴重侵害女子貞操權與性自主權,造成心理創傷,判賠25萬元精神慰撫金,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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