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葉元之提案「國民轉介教育條例」,主張設專校安置高風險學生
- 教育部反對另立專法,憂造成偏差學生標籤化
- 教育部稱現行三級輔導、過渡性教育等機制已足夠
- 115學年度起國中將增2359名專任輔導教師
- 葉元之批教育部站在加害人角度,忽略被害學生安全
- 葉元之另批「遲到不得記警告」政策脫離教育現場[2]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明日(13日)將審查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等19人提出的「國民轉介教育條例」草案。教育部在書面報告中明確表達反對立場,認為現行制度已建立三級輔導、少年偏差行為輔導、過渡性教育及矯正教育等多元機制,另立專法恐造成偏差行為學生標籤化,甚至產生「自我實現預言」,不利輔導及復歸校園。
教育部指出,2019年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後已落實「行政先行」及「去標籤化」理念,目前教育體系負責學校輔導、司法體系負責保護處分及矯治、社政系統提供家庭支持。針對不同偏差行為,現有對應機制包括:就學適應困難者可透過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合作式中途班、高關懷課程協助;藥物濫用者由學校成立春暉小組輔導;觸法少年則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院評估處遇。經司法程序評估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學生,已規劃1至2個月過渡性教育措施,由少年調查官提出處遇建議,提供短期生活重建及心理銜接。
教育部表示,近年持續擴充校園輔導量能,115學年度起國中將增加2359名專任輔導教師及213名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另補助國中增置學務人力。教育部強調將與地方政府合作,評估延長過渡性教育措施實施期間,協助偏差行為學生穩定就學。
提出草案的國民黨立委葉元之則批評,教育部始終站在加害人角度思考,忽略被害學生的人身安全與受教權益。他主張設立專屬轉介教育學校,集中安置具有高度暴力風險的學生,命名為「安心上學法案」,有兩個目的:保護原校師生安全,以及集中更多教育與輔導資源協助高風險學生改善行為。葉元之指出,現行教師管教權愈來愈弱,記過等懲處幾乎失去約束力,往往要等到發生重大傷害事件後,該學生才會離開原校接受司法處理。
葉元之也批評教育部近期宣布「學生遲到、缺席不得記警告」的政策,認為配套措施脫離教育現場,教師反映不少家長聯絡不上,即使聯絡得到也不重視孩子出缺勤,而部分學生不在乎畢業證書,可透過同等學歷繼續升學,無法形成約束力[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