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三簽完和解書後再犯,人妻求償1000萬違約金
- 小雅辯稱誤信丈夫已離婚,出示離婚協議書為證[1]
- 法院考量已賠償300萬,酌減違約金至15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人妻控訴女子小雅(化名)與丈夫阿強(化名)發生婚外情,雙方多次簽訂和解書,小雅卻一再違約。人妻最後一次與小雅簽訂和解書,約定若再與阿強發生超越友誼的互動,須賠償10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不料小雅簽完和解書約8個月後,於2025年8月間,至少6天與阿強碰面並發生數次性行為,還一起餐敘,人妻憤而提告求償1000萬元。
小雅對與阿強發生性行為及餐敘不爭執,但辯稱阿強當時聲稱已離婚,並出示離婚協議書,她才誤會而違約[1]。她主張先前已賠償人妻共計300萬元,如今再求償1000萬元顯然過高。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雅經歷多次配偶權紛爭,理應注意男女交往分際,卻未查明阿強真實婚姻狀態即發展不當關係,違約情節不輕。但考量小雅已賠償300萬元,此案違約金1000萬元明顯高於類似事件認定金額,最終酌減為15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