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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前警員男扮女裝猥褻少年判3年4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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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未成年猥褻男扮女裝鞭刑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前警員男扮女裝,以調整內衣為由誘騙少年猥褻
  • 另假扮女性誘騙少年視訊自慰並偷拍
  • 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及4下鞭刑
  • 辯護律師以無前科、警隊獲獎為由求輕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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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加坡一名40歲前警員沙菲伊(Sharizal Shafi'ee),男扮女裝鎖定未成年少年,以「幫忙調整內衣」為由誘騙至隱密處猥褻,並在社群媒體假扮女性誘騙少年視訊自慰偷拍,29日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及4下鞭刑。

沙菲伊原為警員,案發後已遭革職。2024年4月,他穿著女裝、化女性妝容前往一所中學後門,先後搭訕一名14歲男學生及一名18歲男子,均遭拒絕。約10分鐘後,他再鎖定一名15歲少年,少年誤信其為需要幫助的女性,答應協助調整內衣,跟隨至附近樓梯間後遭猥褻。

受害少年當天報警,警方同月底將沙菲伊逮捕。調查發現其手機內有大量偷拍淫穢影片,包括一段10多分鐘的15歲少年性行為畫面。沙菲伊坦承,早在2023年就透過社群媒體假扮名為「Lisa」的女性接近受害者,誘騙對方在視訊通話中自慰,同時以螢幕錄製功能偷拍,受害者完全不知情。警方另發現3段類似影片,受害者均為未成年少年。

檢方以沙菲伊刻意喬裝、鎖定年幼受害者、誘騙至偏僻地點等嚴重性剝削行為,求刑36至39個月監禁及6至8下鞭刑。辯護律師則主張,沙菲伊無前科,在警隊服務17年期間屢次獲獎,包括在小印度騷亂期間提供協助獲政府頒獎,希望僅判22至28個月監禁並免除鞭刑[1]。法官最終認定,須以較長監禁及鞭刑震懾潛在犯罪者,判處3年監禁及4下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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