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一總隊前葉姓警員誘2少年拍不雅照,二審改判1年9月
- 葉員傳訊「想看你的穴」、「那個洞口」引誘少年自拍肛門照
- 葉員另涉以2000元引誘國中生口交,一審判1年緩刑5年確定
- 檢方查扣手機發現不雅照案,依《兒少性剝削條例》追加起訴
- 一審判1年10月,高院酌減刑度改判1年9月,仍可上訴
保一總隊狼警誘少年拍不雅照 二審改判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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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一總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葉姓警員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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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警政署保一總隊前葉姓警員於2023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2名少年,傳訊「我想看你的穴」、「那個洞口」等語,引誘少年拍攝肛門照片傳送給他。高等法院今(24)日二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1年9月,仍可上訴。
葉員另於2024年3月間,以2000元代價引誘一名國中男學生口交,該案經基隆地院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確定。檢方在偵辦該性交易案時,查扣葉員手機,進而發現其於2023年4月及9月,分別引誘一名15歲及一名14歲少年拍攝不雅照,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少年性影像罪」追加起訴。
一審基隆地院審酌葉員身為警職人員卻知法犯法,且未與2名少年達成和解,各判1年3月、1年6月,應執行1年10月。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酌減刑度,改判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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