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男因家族糾紛酒後買3刀尋仇
- 持刀追砍伯母及堂弟,2人均無生命危險
- 新竹地院依2個殺人未遂罪判刑10年
- 酒駕公共危險罪另處4月徒刑
- 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竹縣鄭姓男子因與伯父有家族糾紛,去年9月26日上午酒後駕車前往五金賣場購買西瓜刀、主廚刀及片刀各1把,再開車至伯父住處尋仇。鄭男見伯母走出家門即持刀追砍,並出言恫嚇要求伯父出面,揚言若報警或呼救將對其不利;堂弟聽聞呼救聲衝出屋外,也遭鄭男砍傷數刀。伯母與堂弟經送醫後均無生命危險,警方獲報到場逮捕鄭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33毫克。
鄭男辯稱無殺人意圖,僅想嚇嚇對方。新竹地院合議庭審酌,鄭男僅因家族糾紛未循合法途徑解決,竟持刀尋仇,在白天公眾道路上揮砍多刀,對社會秩序及生活安寧造成相當危害。全案於5月28日宣判,依2件殺人未遂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酒駕公共危險罪部分另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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