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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公托保母虐童 判賠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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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公托虐童賠償高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高雄公托保母扳手、捏臉、甩牙刷、噴消毒水虐童
  • 男童事後對餐椅及安全座椅極度恐懼、抗拒進食
  • 謝女辯稱只是動作粗魯,法官不採信
  • 判賠男童5萬元,父、母各2萬元,共9萬元
  • 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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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高雄一名領有專業執照的謝姓托育人員,於2025年在三民兒福公共托嬰中心照顧未滿2歲男童時,多次施暴。她見男童手摸耳朵,便用力扳下其雙手數次,並掐捏臉頰、甩丟牙刷、擠濕紙巾潑水,甚至口出惡言辱罵「壞小孩、壞死了」。隔天更持裝有「水神」消毒液的噴瓶朝男童猛噴。

男童事後出現嚴重創傷後壓力反應,對「綁帶束縛」極度恐懼,只要坐上餐椅或汽車安全座椅便崩潰大哭、歇斯底里抗拒進食。

家長發現異狀後提告,索賠50萬元。謝女在法院審理時辯稱「只是動作比較粗魯」,男童無外傷、無心理創傷實證,反指求償金額過高。法官認定,未滿2歲幼童心智未成熟、無法完整表達,受虐心理創傷具有潛伏性與情境誘發性,男童對餐椅及安全座椅的極度恐懼與謝女施暴手段高度相關,已侵害其身體健康權及父母親權。判決謝女須賠償男童5萬元,父、母各2萬元,共計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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