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教保員不當對待幼兒,委員會裁罰12萬、禁任2年
- 家長質疑處分過輕,形同給犯錯者「休息2年」機會
- 市府代表主張終身不得任教,但委員會採合議制通過輕罰
- 教育處發現新事證,近期將召開第三次委員會重審
- 涉案教保員非單一時間針對單一孩童,情節達公布姓名標準
- 園方遭從重裁罰6萬元,全案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基隆教保員不當對待幼兒 市府發現新事證擬重審
已沉寂1報告5篇5家追蹤自
不當對待基隆幼兒園教保員認定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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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基隆市信義區某幼兒園教保員涉不當對待幼兒,基市府「教保服務人員違法事件認定委員會」決議裁罰12萬元、2年內不得擔任教保員。家長質疑處分過輕,認為「2年後仍可回到幼教現場」,形同給犯錯者「休息2年重新當老師」的機會。
市府秘書長謝孝昆表示,委員會共19名委員,市府代表僅3人,其餘由幼教團體、兒少團體、學者、專家及律師組成。市府代表主張終身不得任教,委員會提出「罰18萬、停權3年」及「罰12萬、停權2年」兩方案,經表決後通過後者,市府須尊重合議制決議。
教育處長吳雨潔指出,教育處回溯事發前14天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新事證,家長也提出疑似不當對待畫面。市府已完成第二波調查,近期將召開第三次認定委員會,重新啟動認定及裁處程序,先前決議可能改變。
家長控訴,其孩子遭教保員抓頸騰空壓制5分鐘、大力推屁股致跌倒、抓後頸強塞食物等,且7月1日至8日間另有5名孩童受類似對待,共發現50多件疑似不當對待情況。涉案教保員非單一時間針對單一孩童,情節已達公布姓名標準。園方因督導管理連帶責任,遭市府依現行法令從重裁罰最高6萬元。刑事部分已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市府並協助家長將孩童轉學,輔導資源已進駐。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