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姓助理教保員及張姓教保員遭強制罪起訴,刑責加重二分之一
- 高姓教保員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 傷害及妨害幼童發育部分因證據不足不起訴
- 幼兒園已於今年4月歇業,未再營運
- 教育局先前已對3人裁處罰鍰及停聘處分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福音幼兒園2024年7月爆出不當管教案,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刑法強制罪起訴江姓助理教保員及張姓教保員,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加重其刑二分之一;另名高姓教保員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
檢方調查,江女於2022年間即曾拍打一名幼童頭部,2024年3月間又對3名幼童施暴,態樣包含拍打額頭、推後腦杓、踢踹腿部、拉扯連帽T恤將幼童拖拉至一旁、持掃把拍打腳、拍打臉部、單腳踩踏幼童背部搖晃、強褪褲子、以腳踢臀等[3]。張女則於2024年3月間對1名幼童以書本拍頭、捏住鼻子催促飲水、以被子丟擲及揉壓等方式不當管教[3]。
檢方指出,兩人行為雖逾越合理管教範疇,但每次持續時間僅數秒至數分鐘,非長時間、持續性施行,未達反覆對特定幼童施以毆打、拘束、限制飲食等虐待程度,且無診斷證明或醫療紀錄顯示幼童受有重大身體傷害或產生持續性發展障礙,因此涉傷害罪及妨害幼童發育罪部分不起訴[1]。傷害部分另因部分被害者逾越告訴期或無診斷證明而不起訴[3]。
高姓教保員被控拉扯、抓捏臉部等行為,但高女否認犯行,供稱是扶臉協助吃飯、拉衣服讓孩子轉向,並非捏臉搖晃[1]。檢方認為其管教方式雖有不當,但目的是催促進食,難認具凌虐或強制犯意,且已與家長調解成立,予以不起訴處分[1]。
新北市教育局先前已裁處江女終身不得聘任於教保機構、罰鍰60萬元;張女3年不得聘任、罰鍰30萬元;高女罰鍰3萬元[1]。幼兒園因未善盡督導責任,負責人被裁罰6萬元,並於2024年7月遭勒令停止招生1年,該園已於今年4月歇業,目前未再營運[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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