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柏超吸食6至7種毒品後無照毒駕,逆向撞死71歲婦人
- 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刑12年7月定讞
- 事故發生於虎林國中前放學時段,共釀1死4傷
- 彭男有販毒、恐嚇前科,出獄8個月再犯
- 彭男坦承吸毒後恍神,撞上電線桿才恢復意識
- 被害人家屬索賠逾千萬元,彭男表示無力負擔[1]
(綜合自由時報、中央社、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最高法院昨日駁回上訴,男子彭柏超吸食多種毒品後無照駕駛賓士車,在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逆向撞死71歲鍾姓婦人並造成多人受傷,判處有期徒刑12年7月定讞。
35歲的彭柏超於2024年9月15日至16日間,連續施用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等6至7種毒品,並於16日下午4時許邊開車邊吸食喪屍煙彈。行經虎林國中前路口時,因毒品發作,超速跨越雙黃線逆向衝撞2輛機車,導致鍾婦當場死亡,其載送的5歲女童肝臟撕裂、骨盆骨折重傷,另名李姓騎士及其載送的2名幼童也多處骨折。
一審新竹地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彭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依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等罪判刑12年7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彭男再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定讞。
法院調查,彭男高中畢業後無業,靠販毒維生,有販毒、恐嚇等前科,曾遭通緝7次,2024年1月才因毒品案出獄,8個月後再犯本案。彭男審理時坦承吸毒後會精神恍惚、身體顫抖,知道會影響駕駛仍無法控制,並稱「我是慣性施用」,開車時已恍神,撞上電線桿才恢復意識。他表示無力賠償,被害人家屬索賠逾千萬元,其家人無法負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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