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生前帳戶1685萬元5年內幾乎歸零,過世後僅剩3047元
- 姊弟控與父同住大哥盜領,提告要求返還428萬餘元
- 法官以無法證明款項為被告所領,判決姊弟敗訴
- 監視器畫面已逾保存期限滅失,無法確認實際操作者
- 法官指出不排除父親親自提領、贈與或作為生活開銷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新竹林姓姊弟在父親2025年9月過世後,發現父親生前於菸酒公賣局退休金與存款帳戶內原有1685萬元,短短5年內遭陸續匯出與提領,最終僅剩3047元。姊弟懷疑與父親同住的大哥盜領,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法條提告,要求返還428萬5000元。
被告林男否認指控,強調94歲父親身體硬朗,能獨自騎單車往返住家與十八尖山(來回約16公里),平日就醫或提款皆能獨立完成,自己從未代提或盜轉存款。林男也指出,父親退休後無月退俸,生活仰賴存款,且長年與家人同住,生活醫療支出不少;父親生前曾於2023年贈與原告及其他親屬數百萬元,存款花用殆盡屬常理。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原告雖提出銀行交易明細,但所有提領與轉帳都發生在父親生前,且因銀行監視器畫面已超過保存期限滅失,無法確定實際操作者是否為被告。法官指出,無法排除款項是父親親自操作、委託他人辦理,或作為家庭生活費及贈與。原告僅憑存款減少及被告與父親同住的事實,無法證明被告有何盜領或不當得利行為,判決原告之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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