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案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今(11)日裁定,同案被告前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自6月15日起延長科技監控8個月。這是全案進入二審後法官作出的首件裁定。
一審判決中,李文娟依共同公益侵占等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端木正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人原有的個案手機監控期限將於6月14日屆滿,高院因此開庭調查是否延長。
端木正上訴後改口認罪,並更換律師,委任2024年甫取得律師資格的女兒為其辯護[2][1]。李文娟則主張所涉刑度不重,且已提出150萬元具保金,目前無收入,無逃亡海外財力,沒有必要再施以科技監控。端木正方面主張,偵查中已繳付100萬元保證金,需照顧年邁母親,且已坦承犯行,無棄保潛逃可能,請求解除監控。
合議庭裁定指出,我國四面環海,有偷渡潛逃的危險,實務上不乏被告拋棄高額具保金仍棄保潛逃的先例。個案手機定時定位報到的科技監控,防逃效果遠比單純具保或限制出境出海更好,因此裁定延長2人科技監控8個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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