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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7家媒體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容積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台北地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等4罪合併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檢方與柯文哲均已於4月30日上訴期限前提出上訴,全案將進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審理。
為迎戰二審,柯文哲調整律師團隊陣容。一審辯護律師團原有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3人,其中陸正義、蕭奕弘已證實二審未獲委任,鄭深元則因自偵查階段即參與,對案情熟悉,仍留在團隊中[3]。
新加入的律師為曾任法官、檢察官的林石猛,他已為柯文哲出具上訴狀。林石猛是司法官學院第23期結業,曾任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高雄地院庭長、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專長行政訴訟與憲法訴訟。2024年藍白推動國會職權修法引發釋憲爭議時,他曾代表立法院藍白陣營出庭,領取80萬元律師費。
另一名外傳加入的律師為台灣高檢署前主任檢察官管高岳。管高岳是司法官學院第20期結業,曾任法務部參事、廉政署前身的法務部政風司司長。他曾在柯文哲案移審期間撰文,質疑檢方程序有疑[3]。記者致電管高岳本人求證未獲回應,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也未證實其是否加入[7]。
陳智菡澄清,有關柯文哲律師團「全更換」的消息並非事實[7]。
二審審理時程方面,北院目前尚未將全案卷證移交高院,主因是先將已定讞的彭振聲、邵琇珮卷證送交北檢執行。北檢表示,因2人獲緩刑且無附加條件,執行科檢察官無須通知報到,將行文相關機關完成褫奪公權期間停止任用的程序,近日歸還卷證後,北院將盡快移交高院[4]。二審預計最快明年初審結[5][2]。
值得注意的是,柯文哲所涉4罪中,背信罪(掏空眾望基金會827萬元)為二審定讞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若二審未能翻盤,柯文哲將因此罪入獄服刑[5][4]。
同案被告彭振聲、邵琇珮因一審獲緩刑,且檢方與2人均未上訴,已成為全案首批有罪確定被告,等同宣告京華城案20%容積獎勵違法確定[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