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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9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及政治獻金案,依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四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中,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10年,前北捷董事長李文宗判4年6月,前副市長彭振聲、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獲緩刑,應曉薇助理吳順民及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無罪。柯文哲維持7000萬元交保,沈慶京、應曉薇則各須加保3000萬元。
法院認定,柯文哲於2020年3月收受沈慶京透過7名員工以政治獻金名義交付的210萬元賄款,並違法指示市府將京華城陳情案送交都委會研議,使京華城在無法令依據下取得20%容積獎勵,圖利逾121億元[97]。檢方指控的「小沈1500」部分,因缺乏補強證據未被採認[56]。此外,柯文哲另涉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並與李文宗等人共同侵占總統副總統競選專戶款項6134萬餘元,以及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餘元支付競選員工薪資[50]。
柯文哲在判決後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沒有圖利、沒有貪污」,並指控審判是「政治操作下的司法表演」,程序正義蕩然無存[104]。他激動點名總統賴清德,表示「我絕對不會投降!賴清德,我不會屈服的!」[99]。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隨即宣布,將於29日下午2時發動全國動員,號召支持者「上凱道、討公道」[110]。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應該要聲援啦」[196],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則呼籲民眾黨勿將司法戰場拉到街頭[182]。
此判決對柯文哲2028年總統之路產生重大影響。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206]。她指出,本案仍可上訴,且2028年總統選舉登記期間尚未屆至,是否具參選資格,須視登記參選時的最新判決,由中選會依法審認[175]。律師分析,柯文哲若欲參選,須在登記前獲二審改判10年以下刑期[146]。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批評賴清德當局操弄司法打壓政治異己,施行「綠色恐怖」[187]。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反擊,指中國是極權專制政權,沒資格對台灣說三道四[213]。
民進黨方面,行政院長卓榮泰回應柯文哲對司法的質疑,表示「任何質疑執政黨可以去操控司法的人,未來沒有資格成為執政黨」[181]。國民黨則對判決表達高度遺憾,黨團書記長林沛祥聲援柯文哲,並批評檢方查無確鑿收賄證據卻憑臆測入罪[137]。
柯文哲委任律師鄭深元對判決深感遺憾,將研議上訴[104]。律師團質疑,法院僅憑沈慶京會面後「面露滿意微笑」及後續行政作為,即推論雙方達成默示對價合意,缺乏直接證據[218]。黃國昌更批評,法院為達成一審宣告10年以上徒刑,在「小沈1500」證據站不住腳後,轉而將210萬政治獻金認定為賄款,邏輯荒謬[80]。
判決引發各界評論。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分析,此案可能重塑台灣三黨競爭結構,柯文哲政治影響力將大幅下降,民眾黨未來策略將主打政治迫害[176]。美國聖湯瑪斯大學教授葉耀元則認為,無論判決如何,都不會衝擊台灣未來政治版圖,並預言2028年是民眾黨末日[207]。
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在臉書發文,質疑210萬元不到她年收入一半,反問「到底貪210萬給我幹什麼?」並表示若找到貪污證據,願去北院跳樓[47]。柯母何瑞英則痛哭表示判決不公,是政治迫害[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