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聲請重製手機資料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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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柯文哲鄭深元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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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等案,辯護人鄭深元聲請重製扣案3支手機資料,高院日前裁准,但禁止散布、轉拷或供訴訟外使用,可抗告。
鄭深元主張,柯文哲的iPhone XS Max、iPhone 15 Pro等手機遭廉政署搜索扣押,檢方已完成取證、鑑驗,但鑑驗資料主要擷取柯文哲與同案被告沈慶京、李文宗、李文娟等人的對話紀錄,未包含柯文哲與台北市政府、民眾黨黨部及競選團隊人員的通訊內容。鄭深元認為,這些對話紀錄、截圖照片可能存在有利於柯文哲的證據,若無法檢閱、重製,恐影響防禦權,因此聲請取得相關資料,並追加重製另支扣案HTC手機內容。
高院合議庭9月29日開庭訊問,當庭提供辯護人及檢察官檢閱,確認手機資料夾內確有LINE對話內容,檢察官對重製資料也無意見,合議庭評議後裁准。據了解,鄭深元在訊問庭後已取得約250GB資料電子檔[3][1]。
高院同時依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5項規定設下限制,辯方取得相關內容後,不得散布、公開播送或作非正當目的使用,也禁止再次轉拷或作為訴訟以外用途。
全案起於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26日宣判,認定柯文哲犯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合併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上訴主張政治獻金往來均有合法憑證,否認公益侵占及京華城案收賄犯行,請求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高院將犯罪事實區分為政治獻金、圖利及收賄行賄3部分進行準備程序,目前先審政治獻金部分,並定11月16日傳喚柯文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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