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油桃園煉油廠李姓經理涉長期收受業者供養遭起訴
- 業者招待旅遊、贈水果,並代付30萬元購車訂金
- 李男護航業者順利得標及通過驗收
- 李男坦承犯行並繳回44萬餘元,檢方建請從輕量刑
- 2名業者否認犯行,檢方建請從重量刑
中油煉油廠經理涉收賄 業者代付購車訂金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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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收賄桃園煉油廠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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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中油桃園煉油廠李姓經理涉嫌自2016年起長期接受承包廠商「供養」,包括招待旅遊、餐敘、餽贈進口水果,甚至購買新車時由業者代付30萬元訂金,李男則護航業者順利得標與通過驗收。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將李男及郭姓、陳姓2名業者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李男(51歲)原任桃園煉油廠三組重油轉化處理工場工場長,2025年升任經理,負責工程發包、採購審核及驗收等職務。郭姓(64歲)及陳姓(53歲)業者為求順利得標及履約不被刁難,自2016年起長期招待李男及其家人國內外出遊、餐飲,並贈送高價水果。李男明知對方意圖仍予收受,雙方建立不正當利益關係。
檢調查出,2016年6月21日,李男在2名業者陪同下前往桃園區某車廠看車,選定一輛市值125萬元的車輛,陳姓業者當場從隨身手提包取出預先提領的30萬元現金,為李男支付新車訂金。李男隨後於同年7月簽約貸款取車。郭男名下公司則順利取得採購案並通過驗收。
檢方認定李男收受賄賂共計44萬3,826元。李男坦承犯行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檢方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郭、陳2名業者則飾詞狡辯、否認犯行,檢方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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