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公視新聞、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監察院今(8)日公布調查結果,針對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辦理採購案出現嚴重系統性結構問題,包括高層主管索賄、洩漏採購資料、縱容涉案人員仍獲甲等考績等,正式提出糾正案。
前中油煉製事業部執行長徐漢涉貪,一審遭判25年。監委王麗珍、蔡崇義、張菊芳調查發現,徐漢自2019年起以升遷為條件要求工程師勾串廠商,將冰水機採購案預算由3800萬元灌水至近2億元,事後與廠商、掮客瓜分至少4200萬元利益[2]。徐漢還撤換持不同意見的承辦與主管,許諾下屬職位調陞,全面主導採購流程。
監委指出,中油煉製事業部辦理冰水機案時,自行放寬投標廠商行業限制,容任不具專業登記證書的廠商跨業投標。另在共融公園案中,片面要求廠商增設工程項目卻無預算給付,導致承辦人員在停工報告書中虛偽記載。監委認為,這些情況顯示採購案已淪為高層主管索賄標的。
此外,中油人員為使屬意廠商得標,短期內多次與廠商至有女陪侍場所消費,洩漏採購資料,廠商代為支付消費款項。不肖掮客甚至取得中油貴賓證,直接赴大林煉油廠廠長辦公室催辦案件,顯示門禁管制失當。
監委也指出,銓敘部2020年已函文明示機關得視情況撤銷涉案人員違失年度的年終考績,但中油未主動重新核評,涉案人員遭聲押後仍獲甲等考績並領取獎金,直到監察院要求檢討,今年4月才改為丙等。
監委強調,中油積弊已久,經濟部與中油應全面痛定思痛,深化採購稽核與內控機制,改造組織風氣,防止類似案件再發生。中時電子報報導,徐漢在宣判前甚至破壞電子腳鐐意圖潛逃[1]。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中油晚間發布新聞稿回應監察院糾正,強調對不法行為零容忍,已將該案經驗納入公司治理全面檢討,並公布多項具體改革措施。
中油指出,徐漢案是公司主動移請廉政署立案偵辦,自2022年起即全面清查案內人員及涉案廠商採購案,滾動檢視風險。改善措施包括:建立職務輪調與實質代理制度,降低業務長期集中風險;強化採購防弊機制,從預算編列、跨部門複審到購案審查分階段精進;即時檢討涉案人員年終考績,追繳獎金、薪資與退休金等不當得利。另就重大工程案件成立採購廉政平台,藉外部監督提升透明度[5]。
中油強調,國營事業肩負公共責任,守法僅是最低標準,將在既有改革基礎上精進廉政治理與內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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