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藥署稽查239家早餐店,9家違規
- 拉亞漢堡北市莊敬店使用重組肉未標示,罰3萬
- 早安美芝城北市忠順店未投保產品責任險,罰3萬
- 洪記豆漿大王「清漿」腸桿菌科超標,罰3萬
- 克里姆晨食以巴沙魚冒充鱈魚,遭罰8萬
- 整體抽驗合格率99.6%,僅1件飲料微生物不合格
(綜合壹蘋新聞網、三立新聞、ETtoday新聞雲報導)
食藥署今(10日)公布「115年早餐餐飲業稽查專案」結果,全台239家早餐店及餐飲業者中,共9家違規,抽驗276件餐點與食材,整體合格率達99.6%。
違規類型包括3家業者未投保產品責任險、1家存放逾期食品、4家未依規定標示重組肉或牛豬肉原產地、鮮奶茶品名與實際內容不符,另有1件飲料微生物檢驗不合格。
知名連鎖店拉亞漢堡北市莊敬店,因使用重組肉但現場未依規定標示,遭北市衛生局裁處3萬元。早安美芝城北市忠順店則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同樣被罰3萬元[2]。另中山區洪記豆漿大王的「清漿」檢出腸桿菌科不符規定,亦遭罰3萬元[1]。
台東克里姆晨食(媽祖廟店)菜單標示「鱈香魚堡、鱈香魚柳條」,但產品實為巴沙重組魚肉,非鱈魚;高雄永仁克里姆晨食店的「鮮奶茶」則由乳飲品調製,非鮮奶。高雄市衛生局對克里姆有限公司裁處8萬元[1]。
食藥署指出,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可依食安法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未標示或標示不實,最高可分別處300萬及400萬元罰鍰。相關缺失經地方衛生局限期改善後,多數已完成複查並符合規定[3]。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