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串燒店李姓老闆趁春節猥褻女熟客
- 刑事判1年2月確定,民事判賠50萬元
- 女子拜年時遭強制撫摸下體及胸部
- 李男二審坦承犯行後又翻供,法官不採信
- 全案確定,不得上訴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李姓男子經營串燒店,2023年農曆大年初二(1月23日)下午,趁妻子北上回娘家、店面未營業之際,將前來拜年的未婚女熟客誘騙至2樓,強行撫摸其下體、胸部及背部,並抓其手觸碰自身生殖器。女子數度掙脫遭李男抓手制止,直至當天下午近5時才獲准離去。
女子事後向大學同學及同事哭訴,在同事建議下報警。刑事部分,李男於二審坦承犯行,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2月確定。女子另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李男改口辯稱兩人僅聊天看電視,並指女子服用身心科藥物,指控不實。法官查閱刑事卷宗,發現女子案發後致電同學時哽咽哭泣、言談急促,符合性侵被害人身心受創情狀,不採信李男說詞。審酌李男僅為滿足色慾,無視雙方長期信任關係,對未婚被害人造成嚴重身心傷害,判決李男應賠50萬元,全案確定。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