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姓移工遺落400萬元現金,意外揭露地下匯兌集團
- 台南地院判蔡男10月、制女1年2月,均緩刑
- 涉案集團非法匯兌至少924次,總額逾2.3億元[1]
- 胡男已出境逃亡,遭南檢發布通緝
- 另2名小吃部被告將再開辯論庭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越南籍胡姓移工去年5月搭台鐵區間車時,將裝有400萬元現金的提袋遺落在車廂內,經民眾拾獲送交警局,意外揭露一起跨國地下匯兌集團。台南地院今(31)日依違反銀行法判處涉案的台籍蔡姓男子10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支付3萬元;其越南籍制姓妻子判1年2月、緩刑3年,須支付5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胡男當時在嘉義某石材廠工作,攜帶400萬元現金從中洲站北上,於台南站下車時忘記帶走裝有現金的提袋,隨後到服務台請求協助。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胡男原計畫將這筆款項交給永康區一家小吃店的潘黎姓老闆娘,作為台越兩地資金結算之用[1]。
檢方追查發現,潘黎姓女子在永康經營小吃部,涉嫌接受在台越南籍人士委託,將新台幣兌換為越南盾匯入越南國內銀行帳戶,每筆收取50至300元不等手續費。涉案集團自2023年2月至2025年5月間,至少辦理924次非法匯兌,總金額逾2億3038萬元[1]。
胡男在事件曝光後第9天(2025年5月16日)出境逃亡,至今未到案,已遭南檢發布通緝。其遺留的400萬元現金經檢方聲請宣告沒收。另兩名被告——小吃部潘黎姓老闆娘及員工潘莊姓女子,法院認為案情仍有釐清必要,將再開辯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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