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房仲與閨蜜丈夫同遊越南並同房
- 女房仲坦承買保險套但否認發生性行為
- 法官依常理認定有親密接觸,未採信其說法
- 判女房仲與閨蜜丈夫連帶賠償正宮5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已婚女房仲不顧自身婚姻,與閨蜜丈夫發展婚外情,兩人被查出多次出雙入對,甚至一同前往越南旅遊並入住同一房間。正宮發現後身心崩潰,提告求償。
法庭上,女房仲坦承與閨蜜丈夫交往、同遊且同房,也承認曾購買保險套,但堅稱「沒有發生性行為」。法官根據成年男女結伴旅行同房、且有購買保險套行為,依常理認定高度可能有親密接觸,未採信其說法。
法院審酌三方學歷、工作與經濟狀況後,認定偷情行為嚴重破壞婚姻利益,判決女房仲與閨蜜丈夫須連帶賠償正宮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