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市府人事處主任長期辱罵下屬「靠、你娘」等髒話
- 下屬陳姓股長罹患重度憂鬱症提告
- 法官認定言行逾越行政指導必要程度
- 判賠精神慰撫金8萬元及醫療費6800元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許姓主任,因長期對下屬陳姓資訊股長飆罵髒話,遭法院判賠8萬6800元。
判決指出,許姓主任自2013年升任後,多次在公開場合以「靠」、「唬爛」、「你娘」、「幹你不要唬爛」等言語辱罵陳男,只要公文不被認可便當眾斥責。許還曾對陳說:「你跟我說需要多少錢?我匯款給你,看你是要錢還是要什麼,你就講明。」陳男因此罹患重度憂鬱症就醫,憤而提告求償10萬餘元。
許姓主任辯稱部分言詞僅是「口頭禪」,且因陳男工作表現不佳才基於督導權限糾正。法官根據陳男提供的錄音檔認定,糾正應針對事由而非人格侮辱,許的言行已逾越行政指導必要程度,構成侵權行為,不得以「教導」之名行「羞辱」之實。判賠精神慰撫金8萬元及醫療費6800元,共8萬68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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