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檢協同嘉檢搜索威加、源春等17處,約談7人
- 永豐餘通報苦茶油檢出苯駢芘2.9ppb超標
- 國際機能公司自主通報產品苯駢芘2.6ppb,773瓶已售出
- 吳姓兄弟經營源春廠及梅山合作社,被傳喚到案
- 台南抽驗3件苦茶油超標,涉嘉義源發製油廠
- 源春中國苦茶籽原料合格,但代工產品原料仍有疑慮[2]
(綜合中央社、東森新聞、今日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北檢偵辦威加國際公司疑進口中國苦茶籽混充案,今(4)日協同嘉義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搜索威加公司、源春製油廠、梅山茶油生產合作社等17處,並約談7人到案查證。
食藥署日前接獲永豐餘生技公司通報,其委託威加公司下單、再委託源春製油廠加工製造的「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檢出致癌物苯駢芘2.9ppb,超出限量標準(2.0ppb)。同批原料製成的「高仰三苦茶油250ml」及「庭茂苦茶油250ml」等共3項產品、6批,有效日期橫跨2028年1月至6月。國際機能公司也自主通報,委託源春廠製造的「台灣苦茶油500ml」檢出苯駢芘2.6ppb,該批生產780瓶,其中773瓶已售出,另599瓶未出貨,新北市衛生局已要求下架回收。
北檢依高檢署指示於7月31日立案,由主任檢察官周芳怡、檢察官羅儀珊指揮北機站偵辦,發現威加疑進口中國苦茶籽混充,並委託源春製油廠代工。因源春廠為多家品牌共同代工廠,北檢協同嘉義地檢署擴大偵辦。嘉檢由主任檢察官陳靜慧、檢察官張建強指揮搜索源春廠及梅山茶油生產合作社,查扣進貨單據,並傳喚經營源春廠及梅山合作社的吳姓兄弟到案,釐清被檢出超標的苦茶油由哪一家生產。此外,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同日公布擴大抽驗結果,3件苦茶油檢出苯駢芘超標,涉及嘉義市源發製油工廠等上游原料與製造源頭,嘉檢已剪報分案偵辦。
今日新聞報導指出,源春製油廠使用的「中國苦茶籽」原料經檢驗合格,但威加委託代工的產品原料仍有疑慮,檢調正釐清混充來源[2]。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10家媒體報導)
北檢今(5)日凌晨偵結威加涉混充中國苦茶籽案第一波複訊,聲押威加採購人員陳鐘秀惠及中間人陳沅農,威加實際負責人涂傑生100萬元交保、登記負責人金天麗50萬元交保、業務蔡孟潔30萬元交保;源春製油廠及梅山茶油生產合作社吳姓負責人等3人由嘉檢複訊後均請回。
(新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今日新聞等8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今(7)日宣布,威加公司標榜「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高仰三苦茶油」採用阿里山小農苦茶籽製造,但調查時僅提出採購代理人所提供的苦茶籽採收照片、影片,無法證明與案內產品的原料具對應關聯性,依食安法第47條第12項「提供資料不實」重罰300萬元[10][9][8]。
永豐餘生技6日說明事件始末,表示合作前曾親自赴嘉義阿里山勘查農地,確認苦茶籽品種、種植環境與產量,並查閱小農長期公開的榨油紀錄、獲獎資料,沒想到仍遭欺騙。公司強調,收到檢驗報告24小時內即主動通報北市衛生局並啟動下架回收,消費者不論產品是否開封均全額退費,會員另發放等值購物金[7]。
自由時報報導,遭聲押的苦茶籽掮客陳沅農曾獲烏龍茶金質獎,是阿里山地區知名小農,永豐餘曾實地場勘其農地,確認是在地生產後才合作[6]。
梅山茶油生產合作社5日發布6點聲明,強調與威加國際無任何業務或契約關係,與源春製油廠早在2006年即完成事業切割,雙方各自獨立。合作社產品均定期送驗,庫存及市售產品品質正常,本土茶籽與進口茶籽分開製作、無混用[1]。
台中市食安處追查台南德昌商號苦茶油(苯駢芘3.0 μg/kg)超標案,原料來自台中金品芳食品進口的中國青山茶籽約25.5公噸。其中1.71公噸委託協昌油行製成「由豐將苦茶油」72瓶,44瓶已網路售出,食安處抽驗4瓶,其餘24瓶暫停販售;另有桶裝9桶出貨至台南國昌麻油。金品芳庫存16.17公噸已停止使用[4][3]。
(新增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公視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北市衛生局今晚公布,庭茂農業生技委託威加、由源春廠代工的「極品苦茶油」檢出苯駢芘2.8ppb超標,共進貨252瓶,已退貨85瓶[5]。另翰霖貿易自主通報一款苦茶油檢出2.1ppb,該批218瓶原料苦茶籽產地為中國,分別售予基隆農會6瓶及散客94瓶,其餘118瓶已下架封存[5]。
北市衛生局同步啟動第三波擴大抽驗,對象涵蓋製造業、超市、賣場、便利商店、有機食品行及網購平台[3][1]。產業局及動保處也將抽驗農民用作基肥的豆粕及市售飼料,確認大豆榨油後豆粕是否殘留苯駢芘[4][3]。
台南聚興製油工廠的「東山苦茶油」超標案,源頭為北市緯承實業提供的苦茶油,經嘉義市源發製油工廠分裝。北市衛生局稽查發現,緯承另將苦茶籽販售至桃園、雲林、屏東等地,已通知轄區衛生局釐清製程是否符合食安法規定[4][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