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中國苦茶籽混充台製 威加經理叔姪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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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加國際混充苦茶油苯駢芘詐欺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威加經理陳鐘秀惠與供應商陳沅農涉中國苦茶籽混充台製遭起訴
  • 威加3名主管因不知情獲不起訴
  • 不法獲利共計約1,985萬元,檢方建請從重量刑
  • 陳鐘秀惠曾帶永豐餘主管赴阿里山假扮茶園主人取信[2]
  • 永豐餘自主檢驗發現苯駢芘超標後通報食藥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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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苦茶油檢出致癌物苯駢芘超標案,今(2)日偵查終結,依詐欺取財、虛偽標記等罪起訴威加國際業務經理陳鐘秀惠及供應商陳沅農,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宣告沒收近2千萬元犯罪所得。威加公司實際負責人涂傑生、登記負責人金天麗、產品部經理蔡孟潔因不知情,獲不起訴處分。

起訴指出,陳鐘秀惠自2023年起,自行或委託嘉義源春製油廠以中國產低價苦茶籽製油,再指示不知情的亞世家公司裝瓶,張貼「100%台灣原生苦茶籽」、「原產地 台灣」等不實標籤,以「高仰三苦茶油」品牌對外販售。2025年起,其叔叔陳沅農以原料供應商身分加入,向源春製油廠及茶油生產合作社採購共計10,884公斤中國苦茶籽,以每公斤約190元賣給威加,與陳鐘秀惠採購的苦茶籽混合後委託製油。

為取信客戶,陳鐘秀惠曾帶永豐餘生技主管到阿里山參觀茶樹園,謊稱陳沅農就是茶園主人,致永豐餘誤信而簽下1萬瓶合約,共詐得379萬餘元[2]。永豐餘隨後自主檢驗,發現「在地金花小菓苦茶油」苯駢芘超標,今年7月主動通報食藥署,事發後未支付43萬餘元貨款[2]。

檢方統計,威加公司銷售不實油品獲利1,778萬9,207元,陳沅農則獲利206萬7,960元。檢察官引用林業試驗所研究指出,進口茶籽表面發霉比率約9%,遠高於本地產的0.73%,若計入已變質但未發霉者,變質率更高[3]。檢方痛批被告以低價劣質中國苦茶籽充作台灣產,危害廣泛,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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