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海軍二五六戰隊朱姓中士,透過女友認識其未滿14歲的胞妹,先後在車上及汽車旅館發生3次性行為,事後又引誘少女自拍裸照及性影像。家屬發現後報警,朱男在輔導長陪同下自首。高雄地院依3個現役軍人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1年7月徒刑;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部分判1年9月。朱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一審已從輕量刑,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朱男案發後已遭部隊汰除[1]。法院審酌其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但至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賠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