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宏峻公司超收廢棄物,以「洗產地」方式轉運高雄焚燒
- 業者以每車13-14萬元委託司機運送14車次廢棄物至高雄
- 高雄業者以每公斤7-7.5元收受,混入在地垃圾後送焚化爐
- 彰化志崴公司也委託處理超量廢棄物,運送約7公噸至高雄
- 檢警查獲小港區堆置37公噸、路竹區1700立方公尺廢棄物
- 7名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遭起訴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廢棄物清除業者宏峻環保公司因每月收受的一般事業廢棄物數量,超過新北市政府核准進入焚化爐的處理限額,竟以「洗產地」方式,將超收廢棄物轉運至高雄市農地堆置,再夥同當地業者混入高雄廢棄物中,載往高雄市焚化爐處理。檢警偵辦後,將7名涉案業者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宏峻公司負責人潘姓男子從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間,以每車次委託費13萬至14萬元及運費1萬6000元的價格,委託曳引車司機柯姓男子清運超量廢棄物。柯男除自行駕駛外,另雇用梁男、劉男,至宏峻公司位於新北市五股區的貯存場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每車次淨重約17至18公噸,累計運送14車次至高雄市。
廢棄物運抵後,被載往高雄清除業者輝樺公司負責人簡姓男子,以及廣福公司、群震公司負責人孫姓男子所租用的高雄市小港區、路竹區農地傾倒堆置。簡、孫2人以每公斤7元至7.5元代價收受這些來源不明的廢棄物後,將其混入原本收受的高雄在地廢棄物中,載往高雄市焚化爐焚化處理,藉此「洗產地」規避查核。
此外,彰化縣清除業者志崴公司負責人賴姓男子也以每公斤6.5元委託簡男處理超量廢棄物,並於2024年7月18日載運約7公噸廢棄物至小港區農地傾倒。
檢警2024年7月18日前往高雄市小港區農地查處,當場查獲堆置廢棄物約37公噸;今年1月14日前往路竹區農地執行搜索,再查獲6處廢棄物堆置點,體積合計約1700立方公尺。警方指出,兩處土地均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涉案業者雖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但均未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非法堆置廢棄物已嚴重破壞農地環境。
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認定潘姓男子等7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未依許可內容貯存、清除廢棄物罪嫌,其中簡、孫另涉犯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堆置廢棄物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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