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姓主嫌承租台南永康土地,非法棄置逾4千噸事業廢棄物
- 以「假買賣、真處理」手法規避查緝,並企圖走私出口
- 廢棄物重金屬嚴重超標,屬有害事業廢棄物
- 台南地檢署起訴19人及6家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報導)
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中心、台南市環保局共同偵辦一起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查獲王姓主嫌自2022年4月起,以每月15萬元租金承租台南市永康區某土地,謊稱暫放將出口越南的回收物,實際上卻大規模棄置事業廢棄物。
王嫌以「假買賣、真處理」手法,製造不實金流與買賣合約規避查緝,並透過仲介收受多家公司產出的廢塑膠混合物,運至再利用廠「繞單」卻未實際處理,陸續將約4,000餘噸的廢塑膠混合物、廢電線電纜皮、廢發泡墊、飛灰及裝有廢固態膠的貝克桶等事業廢棄物棄置於該地。王嫌甚至勾結某企業公司人員,企圖將廢棄物以海運方式走私出口。
專案小組長期蒐證,於2023年5月23日發動搜索查緝,並於2024年1月26日會同主管機關現場採樣。檢測結果顯示,廢棄物溶出液中總銅最高達597mg/L(標準值15.0mg/L)、總鉛達39.7mg/L(標準值5.0mg/L),重金屬嚴重超標,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
全案經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王嫌及共謀之廢棄物來源廠商、再利用廠、報關業者、大貨車司機、仲介等19人及6家公司,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4款及同法第47條罪嫌明確,分別於2024年7月、2025年8月、12月及2026年4月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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