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南安南區凌晨廢棄物爆炸,15人受傷、11戶民宅延燒
- 現場堆置鎂土、鋁製品等易燃禁水危險物品
- 氨氣濃度最高20ppm,下風處居民緊閉門窗
- 王姓業者名下3家公司,2家已廢照,1家登記在高雄鼓山區
- 高雄登記地址現為髮廊,前承租人已無租約
- 王男今年6月離境,因他案遭台南地檢署通緝中
- 住宅區堆置危險物品未被察覺,居民誤認是建案廢棄物[3]
(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私人土地今(22日)凌晨發生廢棄物火災爆炸事故,造成15人受傷、延燒11戶民宅,另有50多戶受到波及。消防局出動53車、144人搶救,歷時4個多小時撲滅火勢。
現場堆置廢棄鎂土、鋁製品及鐵桶等物品。台南環保局監測發現氨氣最高達20ppm,已達強烈刺激眼鼻喉黏膜程度,呼籲下風處安南、永康居民緊閉門窗、減少外出。環保局表示,鎂粉、鋁粉具有易燃、禁水特性,屬於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但非環境部公告列管的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
台南市政府查出涉嫌棄置廢棄物的王姓行為人名下曾有3家公司,其中2家位於雲林、台南均已廢照,另1家登記在高雄市鼓山區。高雄環保局今天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該址已是1家髮廊,前承租人登記該處為公司所在地,目前已無租約。王男今年6月已離境,目前因他案遭台南地檢署發布通緝中。
外界質疑住宅區堆置危險物品卻無人察覺,安南區長轉述里長說法,表示一旁有建案正在施工,民眾都以為是蓋房子堆置的廢棄物[3]。廢棄物的實際種類、數量及來源仍待釐清。
(新增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中央社等8家媒體報導)
檢警追查台南安南區廢棄物爆炸案,已拘提楊姓仲介、鄭姓里長及龔姓司機3人,台南地院認定3人涉犯公共危險及廢棄物清理法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滅證或勾串之虞,楊另有逃亡之虞,均裁定羈押禁見獲准[8][7]。龔姓共犯為楊找來的司機頭,負責聯繫其他司機載運廢棄物至空地丟棄[8]。
國民黨發言人、台南市議員蔡宗豪25日質疑,現場堆置的危險工業廢棄物一車車公然運進住宅區空地,附近建案施工人員曾目擊外車進場傾倒並拍照存證,市府與地方稽查系統卻無人發現、通報或處置,痛批是集體失職或有人刻意視而不見[11][10]。蔡宗豪指出,廢棄物來源、清運管道、土地借用關係及背後金流已形成一條龍非法利益鏈,呼籲司法機關徹查、市府啟動內部調查[11][9]。
(新增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等5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議員李中岑26日在市政總質詢中指出,爆炸案受災戶恐不只目前列冊的68戶,要求市府擴大清查周邊1公里範圍,並研議代位求償機制,避免王姓主嫌已逃亡導致災民求償無門。黃偉哲表示,已委請結構技師公會鑑定12戶嚴重受損建物,初步認定無結構安全疑慮,每戶已發放緊急處理費10萬元及慰助金2萬元,其餘受損戶依樓層發放1萬元或2000元,申請期限至9月30日止,安南區公所估約228戶受影響。李中岑質疑,事發地點為公所認養的停車場,再交由里辦公室代管,里長已違反認養契約不得轉作他用,市府不應推卸行政責任。黃偉哲表示絕不容許認養土地存在利益鏈,也難以理解為何棄置在住宅區而非偏鄉。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鋁、鎂為列管公共危險物質,正清查來源是否由工廠交給未持許可業者違法清運,必要時將主動提供檢調資訊。環管署指出,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責令處置義務人限期清除廢棄物並改善污染,屆期未履行將由政府代履行並求償。
桃園市長張善政26日表示,已將台南事故視為警訊,主動盤點全市7家使用鋁、鎂相關物質的工廠,消防局將於本周內完成稽查;另盤點5處涉及易燃性廢液的棄置場所,預計今天完成巡查納管,避免類似事故發生。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